●【麗寶樂園】購票說明:(※學生團體)高中生~小學生
【學生】定義:高中、國中、小學生團體。
【老師】每車老師招待門票1人,團費可減免500元。
◎單一園區購票人數老師及學生人數須達20人以上。
◎馬拉灣樂園,正確開放時間以月眉育樂世界主題樂園公告為主。
◎遊樂區保有票價變更之權利,若有變更以現場公告為主,所衍生或減少之費用多退少補計之。
◎遊樂設施因天候狀況或維修保養及其他理由,因而無法運作或臨時取消,將於售票口前告示,遊客請先評估後再行購票{如因部分遊憩設施無營運,但已購票入園,門票是無法退費的ㄡ}
●【共同分攤與餐飲】說明:
◎遊覽車【交通】與【雜支】為共同分攤,人數減少需補足共同負擔部份(每車40人計:500元/每少1人) 。
如{3歲以上}39人參加,每人按40人費用收費,總團費需補足500*1人差價;41人參加,總團費退500*1人共同分攤差價。
◎出發前,如個人因素取消,最遲須於出發前一天上班日之上班時間17:30前告知{本公司上班時間為每日08:30~17:30/按人事行政局規定之休假日}以作調正,如通知日期當時,配合之廠商或業主無法取消,主辦方{甲方}仍需支付該員之全額費用,旅行社善盡管理人義務,若得以取消之門票仍會退還門票費用,但是,共同分攤與餐飲以及投保保險仍需支付費用。
● 【交通與法規】說明:
◎大巴士四排椅座遊覽車限定最高乘載43位乘客,爲求安全拒絕超載。 {行照為45位,扣除司機領隊座位2位,乘客為43座位}
◎遊覽車按照『遊覽車租賃定型化契約』辦理。{交通部104年9月14日交路(一)字第10486004456號公告修正}
◎與樂在其中旅行社簽訂『國內旅遊團體定型化契約』{交通部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
◎《公路法》駕駛員每日『從遊覽車報到載客到行程結束』,單一駕駛人勤務『不得逾11小時』,且手握方向盤駕駛時間仍不得逾現行規定10小時,租用遊覽車不得排定超時行程,違規壓榨遊覽車駕駛可罰9千到9萬元。
◎《勞基法》則規定駕駛員整天工時為8小時,加班不得超過4小時,等同整天工時不能超過12小時。遊覽車皆已全面安裝GPS且介接監理站平台可動態監控。希望在《勞基法》《公路法》工時規定下,每日行程規劃和時間不要超過11小時,避免超時工作影響行車安全以及勞動檢查,也希望規劃行程時可以多為司機著想,敬請配合。
●【其他】說明:
◎本公司接獲您旅遊下單需求後,會再次核對您所選擇之出發日期與以上行程報價是否正確,如有變更以本公司通知為準,於簽約後則以合約為準。
◎主辦匯訂給予本公司,本公司於收到訂金之後用於支付飯店訂金,並開始做活動與餐廳之預約,如遇預約客滿則更換餐廳或活動,費用多退少補。
◎行程活動當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以及活動項目如遇經營者維修、暫停、停止經營、公休、預約額滿等狀況發生,本公司有權與主辦人協調後更改行程,所衍生或減少之費用多退少補計之。
◎特殊取消訂房處理方式(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如颱風警報發佈):預訂之住宿日,如因飯店所在地或旅客出發地受颱風(該地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或地震等天災影響,旅行社將與飯店溝通,並儘速與您確認更改或取消您的訂房紀錄。展延應以預定住宿日起三個月內,為保留期間,且需以尚有空房者為限,並僅以一次為限。如欲取消出團,旅行社將按照規光局制式化契約第十三、十四條辦理。
◎旅遊活動當中,請務必遵守遊憩安全規定。運動型活動{EX:漆彈、賽車、繩索場、山訓場、溯溪、泛舟、浮潛、飛行傘、爬樹、吉普車、船釣、獨木舟、水域水上活動、遊船艇...等活動}是具有高危險性質的,請於從事活動前確認自身體力狀況且無痼疾、心臟病、高低血壓...等,為了您的身體生命與健康安全,您可於活動前拒絕參與。
◎觀光局規定旅行社承辦旅遊即需投保每人旅遊責任保險250萬元,投保範圍只針對旅遊意外傷害,而產生之有醫療收據正本之醫療行為。無法提供額外精神賠償、無因傷之工作薪資損失補償、無看護費用、無道義責任賠償…等,旅遊投保保險,就是由保險公司負責負擔旅遊受傷時醫療費用。主辦單位{甲方}不得於事後向乙方單位及工作人員提出民刑事告訴及任何形式之追訴或請求,甲方需將此點明確告知團員,團員若不同意此點說明可以拒絕報名參加本次旅遊、或甲方可另行委託其他行號籌辦。
為了您的旅遊保險權益,本公司有責任告知您:如有高額保險需求,請自行再另外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簽訂契約後,本公司按觀光局規定投保旅遊責任險每人台幣250萬元,本公司提高保額給予每人旅遊責任保險金額500萬元{含20萬醫療}
◎旅遊意外申請保險理賠時,醫療保險申請給付需提供旅遊當日就醫證明正本以及所有就醫收據正本,由保險公司按有效收據正本認定後支付,所有保險理賠按照金管會規定與執行。如受傷團員認為個人壽險{自己買的保險}理賠保障較多,請自行判斷正本需用於個人壽險理賠或旅行社旅責險理賠,請務必先明白,觀光局規定的旅遊責險理賠並不接受副本。 {保險理賠說明,交由保險公司理賠部做專業說明,旅行社善盡管理人義務協助代位求償}。
◎肖像權拍攝與使用告知:旅行社{乙方}隨團人員會於旅遊活動中拍攝活動照片給予主辦單位{甲方}紀念留存,並會於乙方公司留存旅遊活動照片。甲方如不同意乙方拍攝、或使用通訊軟體或雲端傳輸給甲方、或不同意乙方運用於旅遊文宣露出。請務必告知乙方拒絕拍攝與使用圖片{肖像權},甲方不得因活動照片經乙方拍攝、傳輸、使用而對乙方或乙方人員提起任何刑事或民事訴訟。照片{肖像權}如不願被拍攝、傳輸、使用亦可告知,乙方於被通知72小時內刪除並無需負任何賠償責任。{如不希望被拍攝,請於領隊帶團時告知不可拍攝旅遊活動照片。}
◎如團員不同意本公司說明與告知,請勿參團。
◎旅遊行程規劃&費用說明&合意付訂,旅遊承辦流程:
網頁上的行程,都是各個主辦方與本公司客製化安排的,我們放在網頁上給您參考。當然,您也可以來電與我們討論做行程調整。
1.【討論行程】很重要。規劃旅遊需先與我聊天,請先加LINE ID:0977250666與我討論行程結構。
◎請提供:出發縣市、旅遊天數、預計出發日期、預計人數、預算、年輕人還是親子團、有無指定景點,資訊給的越詳細,給的行程越到位。
2.【合意行程&報價】
◎樂在其中旅行社提供請款單{定金}+名單登記表 請點選【旅遊保險登記表{1日遊以上適用}】 下載。
◎收取每(車)簽約訂金NT:團費*30%元 {電匯樂在其中旅行社帳戶,網銀有紀錄,安全有保障。實際收取訂金額度依請款單為準}
說明1:付定即代表雙方合意旅遊費用。
說明2:付定期限之前行程變更、報價調整、取消出團,雙方均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說明3:團體旅遊為現金計價收費,除雙方於討論行程時即告知欲刷卡或使用國民旅遊卡{會另加上代辦旅遊諮詢服務費成本}。
3.【出團前準備&調整】
◎收到定金與確認出團後,旅行社才會開始活動與餐飲的預約{在收訂後才會開始做此部份預約,如遇客滿則更換餐廳或活動,費用多退少補}
◎成立『旅遊工作群組』成員有主辦、旅行社業務、助理。{名單彙整、活動預約調整、行前說資手冊校稿、團照布條校稿、旅遊合約審議、代轉收據開立方式、旅遊保單提供…等},都會透過工作群組做溝通與彙報。
◎合約電子檔審閱:提供觀光局合約書&最終行程與費用&名單與總費用說明,審閱無誤後,即可列印簽訂合約。
◎人員數調整期間 >> 出發前7~14天通知名單FINAL作業 >> 手冊電子檔校對 >> 出發前3~7天郵遞手冊並尾款FINAL確認{最後簽約期限} >> 收清團費 | 順利出團 | 郵遞代轉收據{如需提前開立收據,請連繫業務}
◎代收轉付收據:(旅遊團費皆為含稅)為旅行社唯一對外開立之報帳收據,主辦方可以憑此收據交付會計師作為進項使用,請主辦方提供正確抬頭與統編。如欲開立多家抬頭統編,請造冊&告知各自需開立之金額(EX:總團費12萬元,A單位8萬、B單位公司4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