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費用包含】說明:
◎本專案為國內個別旅遊操作模式,集合上車地點為馬公機場或馬公港,本報價&行程安排澎湖地區旅遊{含住宿+澎湖旅遊活動},澎湖旅遊活動為散客PARK合車方式,需配合準時並提前候車。{如旅客遲到3~15分鐘以上,將視同放棄當日行程。}
◎嬰兒:僅含船資、保險費用及服務費。
◎飯店同意6歲以下小孩可選擇不佔床,每房限乙位。
◎小孩不佔床:不含飯店住宿床位,其餘皆包含。
◎住宿房間以床位計,雙人房為一張雙人床,四人房為2張雙人床,住房不足人數須補房差。
◎旅遊旺季期間,為避免造成飯店排房延滯而影響旅客注房品質,出發前7天恕無法更改房型。
◎由於離島資源有限,抵達當地會有合併車、船情況,行程順序會依現場實際狀況而調整。
◎行程三天之活動,本公司將視機船來回時間及潮汐等影響,做最適當調整與規劃,其內容不變。
◎離島吉貝房數有限,若逢房間客滿、當日住宿則改為馬公長堤、觀海青年、豐國、豐谷等同級飯店
◎搭乘機、船需備身份證件、小孩需備健保卡或戶口名簿影印本。{未攜帶證件導致未搭機至馬公者,需自行負責航班更換與相關費用。}
◎水上活動動力浮潛:須配合潮汐安排,如因當天漲潮影響水域渾濁,為求安全與旅遊品質,業者有權決定是否展開活動。
◎水上活動套票共10項活動~由業主安排,如遇當天單項遊樂器具故障,無法辦理退費。
◎夜釣小管漁獲量為非人為可控制,船家以專業知識於適當水域進行活動,如因漁獲量不足,不可要求業者退還費用。
◎女性不方便玩水上活動,前一天告知可辦理退費200元{若當日才告知導遊要取消,需經業者同意後且有手寫簽單證明方能退費},因名額需預約與保留,請務必配合。
◎若蒙您惠予參加,本公司須事前安排飯店食宿與保險等事宜,為確保旅遊品質與玩得盡興,行程前請每人預匯作業金NT:3000,預約完成後則改為訂金,餘額出發前3天需全額付清。
◎訂金繳交期限:報名訂單成立後3日內,如送出訂單24hr內未接到回覆,請電話與接洽業務連絡。
●【每人費用&報名規定】說明:
◎實際費用需以業務收到報名表後預約回覆為準。{本表報價單所列費用為最低預約房況之房價,不代表是實際費用}
◎若住宿日期遇房間客滿改以其他飯店住宿須補房差。
◎於報名時預先支付『每人作業金3000元』,本公司方可受理並為您進行澎湖地區旅遊活動的預訂及飯店預訂。
※本預約『作業金』非訂金性質,非擔保契約履行,僅為旅遊元件預約調度及人事作業成本費用不負擔保確定成行之責,如本商品已額滿或訂位未成功,導致行程預約無法成行,則旅客所繳付之預約作業金將全額無息退費。《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確認為準》。
※待本公司通知旅客代表人完成『澎湖旅遊活動』『飯店』訂位後,始轉為訂金。。
◎本專案為國內個別旅遊操作模式,代訂澎湖旅遊活動+住宿{活動&住宿均由合法營業有執照業主提供}。
◎本自由行不適用或合併飯店其他優惠專案,所有規定依各家飯店為主,未說明之飯店設施費用屬旅客自費項目。
●【取消規定】說明:
◎報名收訂後如因故不能參加時,按國內旅遊(個別)定型化契約書辦理賠償。
第十一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證照費用,並依下列標準賠償乙方:
一、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二、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三、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四、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七十。
五、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各款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付費與預約完成後,如欲取消報名,最慢需於出發前1個工作天書面告知{須於旅遊前一日中午12:00前需書面通知&來電告知},需給予旅行社下半天{12:00~18:00}的取消做業時間。
退費參考{舉例}:假設每人團費收取5090元,出發前3天書面通知取消,扣除70%團費後{3563元},其餘尾款{1527元}退還旅客。
◎出發當天未準時報到參加,恕無法辦理活動票券取消與退費,亦無法延期使用,敬請了解。
◎行前如遇颱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未成行,團費全額保留,可擇日再出發。 (如無法擇期出發,欲取消退費,需酌收每位取消作業費500元/人,其餘尾款退還旅客)。
◎代訂【機票】與代訂【船票】如欲取消,則按航空公司/船公司規定辦理退票與收取手續費後,待退票款核撥後,再行退費。
●【代訂機票or布袋港船票】說明:
◎本公司按照旅遊需求,可代訂來回機票與布袋港船票票(本公司可代訂),十人以上團體請提前2~3個月訂位。
◎請提供【健保卡】影本資料{或圖檔}傳LINE李先生0977-250666{Line ID} 以利定票做業使用。
◎搭乘機、船需備身份證件、小孩需備健保卡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颱風、機船停開澎湖}導致無法參加行程,代購之馬公來回機票或船票,則依航空/船公司規定另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代購航運金額。
【其他】說明:
◎澎湖行程須配合船班、潮汐…等狀況,旅程中有時會因而前後掉換,但絕不影響旅遊品質,敬請大家配合。
◎行程活動當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以及活動項目如遇經營者維修、暫停、停止經營、公休等狀況發生,本公司有權與主辦人協調後更改行程,所衍生或減少之費用多退少補計之。
◎ 旅遊活動當中,請務必遵守遊憩安全規定。運動型活動{EX:浮潛、船釣、獨木舟、水域水 上活動、搭乘船艇...等活動}是具有高危險性質的,請於從事活動前確認自身體力狀況且無痼疾、心臟病、高低血壓...等,為了您的身體生命與健康安全,您 可於活動前拒絕參與。
◎觀光局規定旅行社承辦旅遊即需投保每人旅遊責任保險200萬元,投保範圍只針對旅遊意外傷害,而產生之有醫療收據正本之醫療行為。無法提供額外精神賠償、無因傷之工作薪資損失補償、無看護費用、無道義責任賠償…等。旅遊投保保險,就是由保險公司負擔旅遊受傷時的醫療費用。另,自駕車者需於報名時告知,本公司於登入旅責保單時會註明自駕車人員的個資,如自駕者發生旅遊意外,需展開理賠程序時,理賠的所有程序則由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審核並依據保單權利執行。為了您的旅遊保險權益,本公司有責任告知您:如有高額保險需求,請自行再另外投保旅行平安保險。【旅行平安險費率表<<點選連結】
◎簽訂契約後,按觀光局規定投保旅遊責任險每人台幣200萬元,本公司提高保額給予每人旅責保險500萬元{含20萬醫療}
◎旅遊意外申請保險理賠時,醫療保險申請給付需提供旅遊當日就醫證明正本以及所有就醫收據正本,由保險公司按有效收據正本認定後支付,所有保險理賠按照金管會規定與執行。如受傷團員認為個人壽險{自己買的保險}理賠保障較多,請自行判斷正本需用於個人壽險理賠或旅行社旅責險理賠,請務必先明白,觀光局規定的旅遊責險理賠並不接受副本。 {保險理賠說明,交由保險公司理賠部做專業說明,樂在其中旅行社善盡管理人義務協助代位求償}。
◎如團員不同意本公司說明與告知,請勿參團。